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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的葛咸,真實的暴力——論《小丑》的去法律符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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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小丑Joker》後,心情低落,十分dark。在課堂Break的時候,忍不住與香港學生聊起這部電影。大家其中一個關心點就是:整個故事是否小丑個人的想像夢囈?跟據劇情,他自少被虐,腦部受損,精神有問題;有時自以為在會所裡是觀眾(尤其「女友」)欣賞歡迎的笑匠;有時又會是向警方說謊的理智殺人嫌疑犯。其實,當小丑先弒母(養母也好、母親他者(M)Other也好)及弒父(Talk Show主持人、小丑前半生偶像兼父親形象)時,他已同時謀殺了大寫他者及以父之名的律法(Law of the Father)。於他而言,想像界、符號界及真實界界線消失模糊,三界合一;簡單地說,就是精神分裂,再分不清客觀現實與虛擬幻想。德勒茲式精神分裂意指統一主體消失,可以衝擊現實機器紐結的僵化轄域,且提供反抗再連結的機會—這不就正是小丑不自覺激化的群眾活動嗎?他殺人,令原本和理非的罷工立時暴力升級至人人蒙面戴小丑面具的暴亂,暴露了剝削式資本主義壓榨的極端極致。

黑色諷刺的是:小丑行為引發的漣漪反應非他自覺理性籌劃(就如在台灣殺人者也不會預計自己決定引至挑戰香港管治的事件)。這種現象引發建造的群眾行為沒有大台唾棄獨特主宰能指,完全明白。但,之後呢?一時達到短期目標的方法(如武力),是否就是永遠成功的程式?該方法不用反省不可接受批評?一場不能不願提出一套完整有理有節的政策提議的社會運動,會否淪為《小丑Joker》片末的純粹暴力只有破壞?能否以後只用武力統治城市?

戴上小丑面具的眾生或會説:市政府及建制派資源豐富,這是她/他們的責任建構一個所有人都接納的改革方案。這毋寧是一個流行而久又充滿性別歧視的笑話變奏:女友肚餓,詢問男友去那邊晚飯;但男友每個建議都遭否決(日本菜生冷,泰國菜太辣,法國餐太貴,唐餐太悶…)。最終男友哀求女友不如說出心中所慾,女友回應:「我真不知,我以為你會知道我所要的是甚麼;你應該有此能力呀,否則為什麼要選你做我男朋友?」女生當然不是無矢放的,她真心真意不知自己慾望甚麼,太多所想太不清晰 —— 但這是男生的責任去替女生做決定嗎?眾生不是説要自決嗎?自己只知肚餓卻不知如何填飽自己又如何自決?同理,只知要推翻剝削式資本主義,卻拒絕負責提出改革重建方案又是否可叫眾人尊重的負責任態度?

《小丑Joker》一片中,葛咸不是將會市長選舉嗎?所以蝙蝠俠/小丑(疑似)的父親Thomas Wayne才會宣佈參選。假設他是大熱(片中只提及他是候選人),當選後是否可改善罪惡頻生眾生冷漠的社會不公現象?如果葛咸是一個無法無天、社會福利資源不足的大都會,而Wayne家族又是葛咸資本主義制度的最終操盤人(之一)及得益者—那他家族就是整個剝削系統機器,而這個系統機器就是生產罪惡不公的自動化源頭。

沙盤推演:如果Thomas Wayne順利當選,那是改變,還是再強化當下剝削不平?易言之,簡單建立一人一票普選制度是否足以挑戰震動製造資源分配不公平的現象?甚或,剝削式資本主義會否吸收普選,令其加添正當化的偽裝,使弱勢永遠夢想自以為可發聲,實際卻成為當下制度的永遠弱勢 —— 美國選出特朗普是鞏固強化了貧富縣殊,還是增強了資源公平分配,大家應有公論心中有數。難怪齊澤克在評論法國黃背心運動時,暗示不應只把普選看作社會有效管冶的唯一選項。

《小丑Joker》不只呈現他自身的育生,也暗示了蝙蝠俠的出現。兩者(疑似)來自同一血源—同是Thomas Wayne的兒子,一樣蒙面偽裝,也一樣使用符號界以外法治不容的暴力和行為;分別只是小丑企圖暴露現制度的不足,而蝙蝠俠則拼命維護現系統。兩人是壞人是英雄?

觀點與角度吧 —— 在此片小丑是反建制的代表,在路蘭Christopher Nolan的蝙蝠俠三部曲,蝙蝠俠是英雄。重點是:小丑與蝙蝠俠根本就是一體兩面,兩人偽裝後,潛意識中的不守法,不尊重法治盡露 —— 小丑在此片中由原本計劃在現場直播中自殺到臨時決定轟掉自己偶像/(形象)父親的頭顱,再現了他原本仍是服膺於符號界法制並感到走投無路,到完全脫離既有善惡觀鎗殺只懂老調重彈毫無同理心的主持;而蝙幅俠還不是以非法武力連串謊言違法達成自己界定的公義嗎?(Nolan系列的第二部《蝙蝠俠:黑夜之神The Dark Knight》中,蝙幅俠越界到香港用私刑引渡了洗錢專家回葛咸—根本不用通過引渡逃犯法律,更不用修訂。慳水慳力。Nolan系列最終章《蝙蝠俠:夜神起義The Dark Knight Rises》不是揭露了有史以有效打擊罪惡的法例根本就是建基於「蝙幅俠殺了無辜檢控官(雙面人Two Face,另一壞蛋)」的大話僞証嗎?)

值得深思的是:一旦因事制宜,違法成就自己界定的公義(小丑也好,蝙蝠俠也好);之後法治如何再立?再坦白點,如果眾生不約而同戮破原來支撐法治的謊言或幻象(Fantasy),法治還有機會重生再現嗎?或是可以完全不要法治?以民主選舉來重建法治又是否必然公義?(台灣公投接近七百萬人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就是極好例子。)我想再引《蝙蝠俠:夜神起義》的情節來作例:當員警被困怕事不再執法,法庭由稻草人Scarecrow(又一壞蛋)主持,誰生誰死都只是直覺判斷,沒有程序沒有上訴—情況猶如當下互聯網上fake news橫行,情緒終審。結局就是法治符號淪陷,眾生唯有越來越依靠真實界的暴力—蝙蝠俠失縱後羅賓出道 —— 而《小丑Joker》中的主角則在白色通道血鞋印上繼續漫舞(應該是暗示又再殺人)。

《小丑Joker》(好意的)提出質疑一大串,卻沒有解決啓示。這影片可能就是要逼觀眾痛苦反省,更敢於想像創新,突破現有思維思路,才可製造既公義又民粹的新社會機器法治結構。如此深刻反思,我欣賞,卻不想每分每秒面對,尤其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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